浙江自贸区打造油气全产业链

2019-07-24 00:00

为进一步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,不断提高自贸区建设和管理水平,11月23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了53项改革举措,此次《通知》推出了有特色、针对不同自贸区的举措。针对浙江自贸区,提出加强顶层设计,在自贸区探索创新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模式;推动与大宗商品出口国、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在油品等大宗商品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、结算,引导金融机构根据“谁进口、谁付汇”原则办理油品贸易的跨境支付业务,支持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、结算。

浙江自贸区是全国唯一以油气全产业链建设为特色的自贸区,自2017年4月挂牌以来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,以保税油供应为突破口,油气全产业链建设不断提速。为推动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、贸易自由化,浙江自贸区不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,进行体制机制创新,形成了59项制度创新成果,其中23项属全国首创。这些创新举措促进了浙江自贸区大宗贸易的发展。

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、国际经济研究所副所长、教授肖文告诉《中国贸易报》记者,《通知》主要包括加大改革授权力度,开展试点探索,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等内容。

“其中值得关注的是,《通知》)特别提到了要根据各自贸区的特色功能定位,提出不同的深化改革创新措施,引导各自贸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探索。这表明浙江未来在制度创新上拥有更大自主选择空间,有利于浙江自贸区自主创新效率的提高。同时,包括浙江自贸区在内的各自贸区建设也已从‘千篇一律’向‘百舸争流’过渡。”

肖文分析,“新举措对于浙江而言既指明了方向,也拓展了空间。大宗商品交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,任何一个贸易强国都有具优势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,浙江自贸区的建设以舟山为载体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,为我国建设贸易强国夯实基础。”

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,首先两条新举措强调了浙江自贸区有其自身发展定位和特色,在自贸区内可以突破现有的体制机制约束,大胆尝试有利于自贸区发展的方式,释放更多改革活力;其次,浙江自贸区凭借仓储、物流方面的有利条件,有助于保税燃料油交易,进而可以把大宗商品交易的话语权和人民币国际化结合起来。

“浙江自贸区在战略定位和政策支持上都与其他自贸区存在较大差异,呈现出鲜明的‘浙江特色’。”肖文分析,在战略定位上,其它自贸区大多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为目标,但浙江自贸区的战略目标是“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,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”。包括原油在内的大宗商品位于产业链上游,提高对大宗商品定价的话语权是重要的国家战略,是关乎国民生计的关键行业,可以说浙江自贸区承担了重要国家使命;其次,相比其他自贸区,在政策支持方面浙江自贸区拥有更大的自主权。

另外,浙江自贸区的工作重点是建设“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”,即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、国际海事服务基地、国际石化基地、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和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,这为浙江自贸区实现全面对标新加坡、推动我国油品贸易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。

白明表示,“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”建设有助于提升我国油品国际竞价话语权,提升油品贸易国际化经营水平,增加了油品采购机会,丰富了来源。

“‘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’的建设方案将对油品贸易的全产业链产生积极影响。”肖文从三个方面分析其积极影响,在油品储运方面,方案在油品储运投资主体多元化、创新油品储存模式等方面给予了浙江自贸区较大探索空间,能够有效盘活民间闲置的石油储备库资源;在油品加工方面,浙江自贸区鼓励国内外投资商参与建设经营石化基地,有利于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石化产业集群;在油品贸易交易方面,鼓励浙江自贸区开展原油、成品油现货交易,条件成熟时开展与期货相关的业务。

浙江自贸区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、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,仍需要积极跟进国家出台的政策举措和稳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。

对于浙江自贸区未来建设和发展,肖文给出四项建议。第一,要充分利用现有交易平台,整合国内油品产业上下游资源,同时鼓励国内外大型油品公司参与产业链建设,通过内外并举的措施来搭建并完善油品全产业链,进而建设成为国际油品市场的交易中心;第二,要加快推进油品交易清算服务体系的建设,清算服务是大宗商品交易安全运行管理的核心环节,这方面可与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等机构展开合作,立足浙江建设国家级大宗商品交易清算公司;第三,要建设高标准油品交易物流体系,对内辐射长三角、长江沿岸及南北海运网络,对外辐射亚太市场;第四,要重视人才,自贸区的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吸纳国际人才,一方面要加大与高等院校的合作,积极培养本土化的各类交易人才。